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一旦条例通过就意味着银行在信贷市场的垄断地位将被打破,“民间借贷阳光化”在国家立法层面得到确认。
【提示】
我国居民储蓄高达20万亿元人民币,国家外汇储备1.9万亿美元;在沿海一带典当行、担保公司业务出现前所未有的火爆现象。如何让这些资金流动起来,使闲置资金有个更好的出路?
继允许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后,民间借贷有望进一步“阳光化”。17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近日在出席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时透露,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今后,个人有望合法注册从事放贷业务。
【背景】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比较迅速
今年5月,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称,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我省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的困扰由来已久。一边是中小企业“嗷嗷待哺”,一边却是民间资金四处寻找出路。今年7月,银监会和央行批准浙江省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允许满足一定资本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和农民开辟了传统银行系统之外的融资渠道,并让长期存在的民间借贷“阳光化”。
省工商局随后制定了《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同时是全国首个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试点期间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只能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可增加5家试点名额,义乌市可增加1家试点名额。这也意味着浙江将诞生超过100家小额贷款公司,并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最大规模的试点。
这一试点的推广速度之快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料。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数十家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开门营业。
【现状】
民间放贷者:利润令人咋舌
10多年来,刘弋(化名)一直在杭州一个农产品市场打理他的批发生意,靠埋头苦干积累了一笔原始资金,去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别人向他借钱周转,并随后给出了36%的年息,尝到甜头的他思考之后毅然决定改行,涉足民间借贷行业。
刘弋所投入这个行业的原始资金仅200万元,但一年来,他通过融资已经做出近3000万元的“放贷”量。刘弋这样的角色并不鲜见,在浙江,民间借贷有巨大的生存空间,萧山、义乌、台州、温州等地尤甚。
“民间借贷曾是浙江中小企业融资形式的一个补充,但现在这种融资方式有的已脱离正常的轨道,正向着追求高利而罔顾法律的危险方向发展。”对浙江民间金融颇有研究的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梁说。
放款人吴先生说,做生意总会遇到缺钱的时候,银行借款又相对“麻烦”。小老板们看到他的广告后,来他这儿借款相对比较简单,只要有房产或汽车等抵押,他马上就能按照资产价值的80%进行放贷,比银行方便多了。至于还款有没有保障,吴先生表示,借款人有抵押,出现到期不还的情况放出去的本金还是有保障的。另外,他自己也会去借款人的公司“参观”一下,考察借款人的经营状况。
【导向】
个人放贷:有望走出灰色地带
据了解,虽然一直以来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但由于存在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等问题,还比较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所以近年来央行不断致力于民间借贷“阳光化”。
目前,央行草拟的《放贷人条例》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据悉,《条例》的最大突破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从而打破被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其中关键点在于放贷的钱必须是自有资金,严禁吸收存款,“只借不收”;另外,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公司老板和高管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条件者向银行主管部门提请前置审批,后到工商部门注册。
根据草拟的《放贷人条例》,抵押品将不再仅限于房屋、机器、设备等不动产,借贷双方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协商的内容,把应收账款、农民土地流转等动产纳入到抵押品中。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强调:“一旦发现有人利用放贷非法集资,就将取消他的放贷资格。”有专家认为,《放贷人条例》是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后更为重大的一次金融突破,并将在此轮刺激内需中发挥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前景】
中小企业:融资利率有望走低
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的民间借贷一旦合法化,对于众多渴望资金又求贷无门的中小企业来说,这不仅为他们打开新的融资渠道,还有可能降低融资成本。
此前,中小企业从个人手中成功借贷,是以支付比银行贷款高几倍的利息为代价的。成本较高,对于本身就比较困难的中小企业而言,显然是个艰难选择。
银行界的人士表示,《放贷人条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要求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目前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为6.66%,也就是年利率不超过26.64%。再加上竞争因素,小企业民间融资的成本可能低于这个上限。
另据《新京报》报道,中山大学经济学博士、副教授潘成夫提醒,民间借贷合法化后,除了本已存在的民间借贷会继续,部分人还会从银行提出钱来自行放贷,自担风险,以高利率来对风险进行补偿。但是,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一旦发生纠纷,用于“追债”和打官司的资源将很有可能明显增多。
据了解,未来的《放贷人条例》可能参照《香港放债人条例》,除对放贷主体、放贷对象、利率等做出规定外,还将对放贷人的索债方式、贷款宣传等方面做出规范。
【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能超过2年诉讼时效。
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将不予保护。
搞清对方是以自然人身份借款,还是以职务身份履行职务。
订立书面协议写明出借双方的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
人民法院审查接待案件时,要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或必要的事实证据。
对于动产抵押、债务人必须是动产的所有权人。
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
【相关链接】
香港地区已有相关条例
香港地区的《放债人条例》要求,按照规定放贷,既保护借款人,又限制贷款人的行为。有了纠纷,可以走正常的司法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创立“只贷不存”的信贷公司。
美借贷者包括“麦当劳”
在美国,放贷人的放贷对象包括小型商业者,专卖店所有者(如麦当劳),希望通过中小企业融资购买大型家庭用品、改善居住条件、为小额债务在中小企业融资的消费者以及准备购房的消费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