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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质水将纳入饮用水 新政引发杭州两水企"掐架"
http://www.zjsr.com 时间: 2008年10月11日 15:16:39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从今年12月1日起,矿物质水将脱去饮料这一身背多年的尴尬外衣,正式“皈依”到饮用水的名录。面对这一结果,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显得无奈且无力。

  因为在此前《饮料通则》的制订过程中,农夫山泉成了一个形单影只的失败者。在对是否应将矿物质水纳入饮用水范围的投票中,农夫山泉反对的声音处于1票对9票的弱势地位。

  “我们反对在所有瓶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和人工矿物质,以保证消费者的饮用安全。”钟睒睒表示,农夫山泉曾就该问题多次上书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但均未得到正面的回应。“《饮料通则》中取消了瓶装饮用水中‘不含任何添加剂’的限制,这一变化让人不可理解。”

  >>>企业态度

  农夫山泉:

  矿物质水不能满足人体所需

  之所以强烈反对将矿物质水纳入饮用水范围,钟睒睒有两大担心。

  “我们应该以更加负责的态度严谨地制订中国的瓶装饮用水标准,并给予标准充分和必要的尊重。”钟睒睒说,现在还在执行的《软饮料分类》是1996年制定的,其中明确规定了“瓶装饮用水是密封于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剂可直接饮用的水。”但是早在几年前,一些有规模的跨国企业就已经开始在纯净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生产“矿物质水”。

  钟睒睒表示,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矿物质水其生产过程是先将自来水中的矿物质完全过滤去除,制成纯净水,再添加两三种不等的食品添加剂。也就是说目前的矿物质水中仅包含人工添加的两三种矿物质,这同人体需要的21种矿物质相差甚远。更何况目前各矿物质水生产厂家添加的食品添加剂五花八门,有的是添加了氯化钠、氯化钾和硫酸镁,有的添加了氯化钾和硫酸镁,有的甚至还添加了氢氧化钠。“照此发展,行业的监管将困难重重。”

  康师傅:

  矿物质水符合国标要求

  矿物质水的生产商之前是否真的违规操作?现行的矿物质水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会不会存在问题?面对农夫山泉的种种质疑,国内最大的矿物质水生产企业之一康师傅给出了自己的说法。

  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是康师傅控股下最早的饮品生产基地。带着种种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劭雄华。劭雄华表示,矿物质水并非通过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达到食用标准。目前,康师傅采用的食品添加剂是经过国家认定的,其安全性不存在任何问题。另外,矿物质水不止是水,也是一种经过加工的食品,将原料水经过处理成为纯净水,再在纯净水的基础上合法添加食品级的添加物,故并不是在添加食品添加剂后才达到食用标准。

  “另外,矿物质水本来就符合新版与旧版国标的要求。”劭雄华说,目前通行的《软饮料的分类》对“其它水饮料”有明确定义,为由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经纯化处理(或未经纯化处理)后,添加或通过一种特定装置,使其含有一定量的有利于人体健康的微量元素或矿物质的水。而矿物质水正好符合这一定义。这也说明自2003年起开始在我国兴起的矿物质水水种,并没有违规的问题。

  “新版的国标就不用说了,明确将矿物质水纳入到饮用水的范围。”劭雄华表示。

  >>>市场反应

  消费者担心饮料趁机涨价

  除了将矿物质水纳入饮用水范围之外,《饮料通则》还第一次把目前市场上售卖的饮料划分为碳酸饮料类、果蔬汁类、蛋白饮料类在内的11个大类,今后饮料企业给饮料起名都需对号入座。

  作为国内饮料首屈一指的“产销大户”,杭州消费者和商家对于即将实施的新政反应如何呢?

  昨日,在凤起路的好又多超市饮料区,记者发现茶饮料和凉茶系列比较受消费者的欢迎。据了解,目前,市面上销售的茶饮料大多只有热量和糖分含量的标注,一些奶茶饮料也只标出了蛋白质含量。根据即将实施的《饮料通则》,则对茶饮料有了明确的规定:茶饮料类是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茶粉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饮料。茶饮料(茶汤)中的茶多酚含量须大于等于300 mg/kg,这也就是说达不到这一标准的饮料就不能叫做“茶饮料”,只能叫“茶味饮料”了。

  但是当记者对饮料柜台边在选购的消费者进行询问时,几乎没有一个人知道有这样的新规定。“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茶饮料’和‘茶味饮料’的价格会拉开呢?”一位姓姚的中年妇女问,“根据新规定我们怎么知道哪种饮料更安全、健康呢?”旁边另一位大爷也问。

  超市的柜台促销员小徐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接到有关方面的通知,所以一切照旧,而且最近受“毒奶粉”事件影响,除了奶制品类饮料销售有所下降外,其他种类的饮料销量有增无减。

  事实上,这次的《饮料通则》不仅仅是茶饮料的紧箍咒,《通则》对于现在果汁含量高低悬殊的果汁饮料也有了新的规定:果汁饮料的果汁(浆)含量须大于或等于10%,凡是果汁(浆)含量达不到10%的饮料,今后均不得称为果汁饮料。这将淘汰市面上一些没有任何果汁含量的标识却依然打着果汁饮料头衔的产品。

  除此之外,前些年炒得火热的“功能饮料”、“能量饮料”、“复合营养群”等含保健功能的饮料都将成为这次“严打”的对象。根据《通则》规定:特殊用途饮料是指通过调整饮料中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或加入具有特定功能成分的适应某些特殊人群需要的饮料制品。该类目囊括了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和其他特殊用途饮料,其中营养素饮料指的是“添加适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以补充某些人群特殊营养需要的饮料”,也就是说,届时诸如“脉动”、“激活”等添加了维生素、矿物质或氨基酸的饮料只能称为营养饮料了。

来源: 青年时报   作者: 陈勇 周昉    编辑: 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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