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1日,十届市委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专题研究物价问题。会议分析了当前我市价格运行情况及运行中较突出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价格调控的要求与措施。市物价局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精神,确定了当前要重点做好的五项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调控目标,确保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价格调控预期目标要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从今年以来的运行情况看,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靠近,从1月、2月的1.3、1.7个百分点,缩小到3月、4月的0.3、0.6个百分点,到5月份,我市已高于全省平均0.1个百分点(我市为7.3%,全省平均为7.2%)。根据市领导的要求,今年要确保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为此,全市各及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研究细化落实措施,针对价格调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确保全年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要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蛋、菜、石油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和农资、钢材、石油、煤炭、商品房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分析工作,敏锐捕捉价格变化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制度。
今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要保持稳定
按照市委常委会要求,在“两个机制”没有出台前,各地、各部门不得出台任何政府调价项目。“两个机制”建立后,也要按照政府调价项目计划管理的要求,本着“从严、适时、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选择时机,认真测算政府提价项目出台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在确保实现全年价格调控目标的前提下稳妥实施。重申今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要保持稳定;地方管理的供气、供水等公用事业价格上半年一律不作调整,全年从严控制,防止产生叠加因素推动价格过快上涨。
近日,国家提高了成品油价格,公布了电力价格调整方案。为确保各项调价措施顺利实施,把连锁反应控制在最低程度,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价格调整和电力价格调整方案,严格控制连锁反应,继续加强价格管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扶持农业生产作为稳定物价基础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我国价格上涨大多是源于食品类价格上涨。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扶持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市场主副食品供应。一是要认真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价费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发展农业的价费环境。二是要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粮食价格稳定。三是要切实稳定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遏制农资价格上涨。四是要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消除农产品价格信息不对称,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尽快出台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
我市虽然实施了价格补贴办法,但缺乏一套机制性的办法。根据市委常委会要求,要在认真测算分析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完善物价上涨与群众生活补贴的动态联动机制,以现有低保户、困难户、企业退休人员等补贴对象为基础,科学界定启动点和实施联动的补贴额,明确补贴资金的来源和发放渠道,增强补贴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市物价补贴工作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运行的轨道。
探索价格监管形式规范价格行为
今年1月29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15家批发、零售企业经营的5大类重要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从总的来看,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较好,为稳定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价格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做好调价备案工作,不得随意解除。
今年市物价局选取19家大型商场、超市和连锁商店,采集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和耐用消费品价格,通过媒体定期发布,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方便消费者“货比三家”,对规范价格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与工商、质监、贸易、公安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市场和价格监督检查,积极运用告诫、提醒、行政协调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经营者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价格稳定。
加强宣传引导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增强人民群众对稳定市场的信心,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广泛宣传政府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以及关注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宣传经营者在自觉遵守价格法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突出事例。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的监管工作,严禁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 >> 相关文章 |
|
| >> 发表评论 |
|
| >> 版权声明 |
| 凡注有浙商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浙商网消息”的稿件,均为浙商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浙商网”,并保留“浙江在线·浙商网消息:”电头。 联系电话:0571-8531057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