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4日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证监会表示,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
虽然第一家试点的公司仍未选定,但是上市公司、承销商、证券公司等等都已经开始摩拳擦掌,积极准备,纷纷表示看好公司债市场的美好未来。
此前,债券市场一直被认为是国内资本市场的短板,公司债的正式启动被认为是完善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突破。
破冰之策
“西方国家的债券市场比我们发展要成熟,而且相比股票市场的规模更大。但在国内,债券市场开放度还不够高,”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雪军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办法》的正式出台对金融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意义重大。”
金雪军介绍说,将要试点发行的公司债将不同于以往的企业债。他告诉记者,我国之前交易的大多公司债,比如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的公司债券,是所谓的企业债,是大型国企以项目为基础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国务院统一审批发行额度后发行上市的“政府债券”。而此次所指的公司债,更多的是建立在企业信用基础上的真正的公司债。
金雪军表示,对企业来说,这是一个新的融资渠道。他说,“企业债对一些不想放弃所有权,且不想将利润过多分给别人,同时资金需求又比较大的企业是最佳选择。”
有分析认为,电力、水务、交通等公共设施类上市公司,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及一批绩优的中小上市公司将会对公司债的发行意愿较为强烈。这些企业通过发行长期公司债券锁定财务成本的需求会相对大。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一直在发行企业债,其财务部经理傅哲祥亦证实,“发行公司债券有三大利好:一是可以锁定融资成本,二是改善企业债券结构,再者对企业的资本也是有效的补充。”
傅哲祥告诉记者,虽然企业债和公司债有所不同,但是可以给公司带来的利好是一致的。
浙企冲动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小平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公司债对企业来说,相对于银行贷款利润率更低这一点,更重要的优势是调整了企业的负债结构。“特别对资本需求密集型的企业,比如房地产企业来说。如果发行公司债的话,负债等国家利率等相关政策的影响会减轻,从长期来说,资金也更容易得到保证。”
对此,绿城集团投资者关系部主管尉小姐表示了认同。她说,“如果能利用公司债这种方式在国内筹集资金,他们也是很欢迎的。”但她同时表示,绿城是红筹方式上市的,是否在这次《试点办法》允许的范围内还不确定,“我们还在等实施细则”。
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的经理华欣,他们也有关注到这个办法的实施,但是短期内不会有发行企业债的打算。她表示“之前了解到发行企业债需要比较长的审批周期,对于公司债,马上的行动不会有,但会关注。”
中小企业的算盘
对于审批周期较长,金雪军解释说,之前的企业债是需要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发债审批比较严格。而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制度采用核准制,应该会相对便捷。
胡小平表示,由于浙江企业很多是在中小板上市,资产规模普遍较小,能达到规模要求的浙江企业会比较少。而针对有些中小上市公司正在讨论联合打包发行债券的可能性,金雪军则认为,“虽然这可以理解为是一种金融手段的创新,但是进入可操作阶段还为时尚早。发行主体不明确而导致纠纷,会得不偿失。”他指出,市场成熟的时候,把合作的概念打造成一个可操作的产品,才是比较可行的办法。
他同时指出,对浙江众多的投资者来说,公司债是一个新的金融品种,也是一个新的机会。“公司债相对股票市场来说风险要低。”金雪军说,“对风险回避型的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好的投资渠道。”
证监会也表示,随着近年来我国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尤其是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债券市场的需求日益迫切。一批质地优良、负债率低的公司更急需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因而公司债市场正面临着有利形势和难得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