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上海“城市设摊导则”的报道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叫好,认为是对城市管理的一大突破。笔者也是心有戚戚,生活在城市,“大盖帽”与游动摊贩之间的“猫鼠游戏”是时时能够看到的,这是城市在整洁和文明背后的代价,这一对矛盾,现在在上海似乎很快就能得到解决了,这绝对是值得唱唱赞歌的。但冷静下来一想,先别忙着叫好,要走的路还长,问题还多着呢!
回顾城管和游动摊贩的矛盾,2006年8月发生在北京市中关村的李志强可能是一个典型:由于维持生计的三轮车被海淀城管队员没收,河北小贩崔英杰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随后用小刀刺进海淀城管分队副队长李志强咽喉部位,李志强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上海的这个举动无疑很让人欢欣鼓舞:“五一”前,上海市将出台“城市设摊导则”,并于下半年实施,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
报道称,上海的无证摊贩约在5万以上,由于流动性大,整治存在难度。同时,一些摊点确实方便了居民生活,因此,解决办法不能光靠堵。 “城市设摊导则”出台后,将允许中心城区的部分路段存在一部分小摊贩,给他们颁发有一定时限的临时设摊许可证。“导则”将引入居民评判机制,即根据所设摊位多少、大小等,有关部门将听取居民意见,只有周边居民同意,才能获得临时设摊证件。而影响交通的算命占卦和夜排档等无证摊点将被坚决取缔。
据悉,这是上海首份指导城市摊位设置的行业导则,它甚至超越了一些部门法规,从细则上放宽了对城市设摊的严格限制。
这些原则性的文字从目前来看,说得很清楚了,但笔者关心的是具体操作的可行性,比如“居民评判机制”,俗话说,众口难调,这是否会背离初衷,让“城市设摊导则”最终只是一场“秀”。(在上海发布此消息后,北京、广州等城市也有所呼应。)
或者,在具体细则出来以后,上述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接下来的问题又是让笔者担忧的,比如说流动摊贩中食品的卫生问题、产品质量问题,谁来监管?如何监管?这些问题如果不得到解决,流动摊贩和城市的矛盾仍将存在。
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对小商小贩的管理上都实现分区域、分场所和分时间管理,使其成为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上海此举据说正是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方便市民日常生活起居,尤其是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市民,将因此获取由街头巷尾小摊贩所提供的差异化和低收费服务。笔者希望的是,桔不要变成了枳,而要桔保持为桔,不仅仅是一颗种子能解决的,还需要适宜的土壤和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