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了近一个世纪的遗产税,在今年的2月11日彻底与香港市民告别。按照法案的规定,在2006年2月11日零时之后去世的人,其遗产将不再需要缴纳遗产税。
所谓“遗产税”,就是对死者留下的遗产进行征税,遗产的涵盖范围不仅仅是现金与存款,还包括房产、厂房设施等固定资产。全世界大约有2/3的国家和地区征收这种税。遗产税的主要作用也是调节贫富差距而非增加财政收入。但如今由于国际竞争日益激烈,遗产税会造成资产外流等原因,不少国家和地区纷纷采取了取消遗产税的做法。
香港的投资吸引力将增强
取消遗产税可增加香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让更多人特别是外地投资者,通过在香港的信托或公司,持有在港资产;并令一些现在通过投资海外资产以避缴遗产税的人将投资调回香港。自从2004年3月,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首次公开提出取消遗产税的建议之后,遗产税能否取消在香港各界形成了一股讨论风潮,直至2005年11月份法案获得正式通过后,才逐渐平息。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是取消遗产税的坚决拥护者。2005年5月11日,他在香港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法案时指出,虽然遗产税的原意是对较富裕人的遗产进行征税,但实际上这些人已经通过各种方法在避税。而有关遗产税的避税情况在其他地方也普遍存在,要堵塞这些漏洞亦是非常困难。
取消遗产税还被马时亨认为能够促进香港成为更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因为亚太地区内,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及澳大利亚等国已先后取消了遗产税,并且欧洲地区的意大利、瑞典等国也取消了该税项。他认为倘若香港不采取措施,香港面临的竞争压力将会加大,金融市场的占有率可能出现萎缩。所以,取消遗产税为进一步开拓资产管理业务消除了一个主要障碍。
中小企业及中产阶级受惠
大部分缴纳遗产税的个案,其扣除豁免后的遗产值均在2000万港元以下。由此可见,因取消遗产税而受惠的中小企业及中产阶层人士多于富裕阶层人士。
尽管民意调查显示70%的人支持取消遗产税,但终究30%的人还是不赞成取消。并且,这一反对的声音在2005年7月间达到了高潮,并致使本应在7月二读的法案不得不延后。反对的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取消遗产税将直接减少香港政府收入,而相应的投资增长又无法确切评估。据统计,香港政府至今仍有巨额的财政赤字,2005财政年度头六个月的赤字高达455亿港元。1999-2003年,遗产税收入约占香港政府收入的0.7%。若取消遗产税,则可能使香港政府收入每年减少约15亿港元。因此部分人担心,取消该税项,可能使得香港的财政赤字雪上加霜。
因此,在法案提交立法会辩论时,曾有议员询问:取消遗产税究竟能为香港带来多大幅度的投资增长?对此,香港政府承认,投资决定受诸多因素影响,难以准确估计取消遗产税后的投资增长。不过,马时亨对于取消遗产税后香港能够获得更多的投资则显得十分有信心。
负面作用引发多国停征
遗产税具有负面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它会造成资产外流。另一方面,因为有些遗产是公司股权,如果征收遗产税,抽走资金,就会使公司资产受到影响。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的税务学专家刘桓教授解释说,西方国家遗产税征收最兴盛的时期是在上个世纪60-70年代,设立该税种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剥夺不劳而获的所有者财产。西方国家的观念认为,如果孩子继承了父母的财产,会使个人的奋斗能力降低。因此无论从公平角度讲,还是从教育后代的角度讲,都将遗产税作为一个很重要的税种。
刘桓举例说,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征收遗产税,而相邻的地区不征的话,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地点的时候,就会将这个问题纳入其投资考虑。因为征收遗产税,对于后代继承很不利。因此,取消遗产税越来越成为各国争夺投资的武器。
内地开征遗产税时机不成熟
从我国内地目前税改的进程来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还处于讨论阶段,增值税转型还仅在少数地区试点,而个税改革又仅是迈出了提高起征点这一小步,所以遗产税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遗产税的开征在我国内地提出了多年,也争论了多年。2000年前后,有不止一位政府官员在公开场合谈及,要通过开征遗产税等一系列税收政策增强税收杠杆功能。不过就在香港的《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草案》刚刚获得通过后,高层却传递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2005年11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正式表态,中国内地目前不准备开征遗产税。并且,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对“遗产税”也只字未提。
多数专家认为,我国内地目前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并不成熟。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按理说,遗产税是应该开征的,问题是我们现在开征后,没法操作,也只能是一个象征意义。”第一,管理跟不上。内地还没有具体的财产登记制度,存款也不是真正的实名制,家里有多少财产和现金无处可查;第二,遗产税是人死后才能征收的,然而现在七八十岁的人群里其实没有什么遗产,真正有遗产的是四五十岁这群市场经济下的“弄潮儿”,但是年龄在四五十岁就去世的只是个别现象。这样,现在大量可以留遗产的并没什么遗产,能够留下遗产的还未到留遗产的时候,这个税就成了象征意义。
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教授谢贤星则预计,我国内地开征遗产税在10至15年内的可能性都不大。“其实,一般人根本无需为遗产税困扰!”谢贤星教授强调,时下一些人发表的所谓起征点、免征额,无论是80万元、60万元还是20万元,都不太符合遗产税的原则。遗产税的起征点应该是很高的,主要针对真正的“富人”。